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0期)-凯发旗舰厅真人
2020年第206号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2020-10-30 22:20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饼干、方便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8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2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博罗县柏塘镇平安洁利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中山市东区长江矿泉饮料厂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和森有灵溪(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生产的益力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中山市东区长江矿泉饮料厂2020年7月3日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鼎湖区鼎购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泰和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夏桑菊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鼎湖区乐卖购商场坑口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富士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斯清新柠檬味夹心饼干,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新动力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胜记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清远市清城区楝开蔬菜档销售的豆角(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清远市清城区冲记冰鲜档销售的鱿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清远市清城区小平蔬菜档销售的豆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芙蓉陈记海鲜店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广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麦芽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佛山市南海天美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沙琪玛(蛋香酥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阳江市南大新万兴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阳江市南强大厦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咸鸡仔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饼干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